【法條】國賠時間 4月 09, 2019 取得連結 Facebook X Pinterest 以電子郵件傳送 其他應用程式 國家賠償法 第 8 條 賠償請求權,自請求權人知有損害時起,因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;自損害發生時起,逾五年者亦同。 留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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