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法條】誤想防衛、正當防衛 4月 18, 2019 取得連結 Facebook X Pinterest 以電子郵件傳送 其他應用程式 誤想防衛: 客觀上並沒有現在不法侵害的存在,但防衛者主觀上,卻誤以為有現在不法侵害的存在。 例如:某甲從某乙後面想要打招呼,被某乙誤以為是搶匪要搶東西,因而向後用力一踢,導致某甲受傷,這種情況被稱作「誤想防衛」。 誤想防衛在法律上可以阻卻行為的故意,最多只能成立「過失犯」。 正當防衛: 刑法第 23 條 對於現在不法之侵害,而出於防衛自己或他人權利之行為,不罰。但防衛行為過當者,得減輕或免除其刑。 【相關參考】 【法操小教室】正當防衛怎樣才正當? 台灣司法界早已名存實亡的正當防衛!為何竊賊闖進我家,保護孕妻還被判賠65萬? 留言
留言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