監察院彈劾、糾舉、糾正 5月 26, 2019 取得連結 Facebook X Pinterest 以電子郵件傳送 其他應用程式 【來源】abreat005 彈劾 中央及地方公務人員違法或失職情事 監察委員2人以上提議 提案以外之監察委員9人以上之審查及決定成立 向懲戒機關提出 懲戒機關逾3個月尚未結辦者,監察院得質問 糾舉 公務人員違法或失職之行為 應先予停職或其他急速處分時,得以書面糾舉 經其他監察委員3人以上之審查及決定 由監察院送交被糾舉人員之主管長官或其上級長官 糾正 監察院於調查行政院及其所屬各機關之工作及設施後 經各有關委員會之審查及決議 由監察院提出糾正案 移送行政院或有關部會 留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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