無權處分、無權代理



BYVita FROM




無權處分-用自己名義-債權有效 物權效力未定
→善意第三人,可取得所有權




無權代理-用他人名義-債物權皆效力未定
→善意第三人,無法取得所有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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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. 無權處分
    物權行為效力未定
    債權行為有效

    無權代理
    物權行為效力未定
    債權行為效力未定

    https://yamol.tw/note_book.php?bsid=10614&noteid=1399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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