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法條】侵入住居罪


I無故侵入他人住宅建築物附連圍繞之土地船艦者,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。
II無故隱匿其內,或受退去之要求而仍留滯者,亦同。

刑法上住居的定義

他人的空間包含「住宅」(有人居住中)「建築物」(無人居住中)以及相連的土地。例如:生活起居的家屬於住宅、置放物品的倉庫屬於建築物。
值得注意的是,都市中公寓大廈林立,我國判決通常認為「樓梯間」雖然是供住戶通行之用,但也屬於住宅的一部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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