入國許可證件種類如下:
一、臨人字號入國許可:效期內得多次使用。
二、單次入國許可證:效期內得入國一次。
三、多次入國許可證:效期內得多次使用。
四、臨時入國許可證:效期內得入國一次。
五、臨時入國停留許可證:效期內得入國一次。
一、臨人字號入國許可:效期內得多次使用。
二、單次入國許可證:效期內得入國一次。
三、多次入國許可證:效期內得多次使用。
四、臨時入國許可證:效期內得入國一次。
五、臨時入國停留許可證:效期內得入國一次。
臨人字號入國許可之效期,分為六個月、一年、三年及與護照相同者四種,自核發日起算,均不得逾護照效期。
單次入國許可證之效期為六個月,自核發日起算。
多次入國許可證之效期分為一年及三年二種,自核發日起算。
臨時入國許可證之效期最長不得逾三十日,自核發日起算。
臨時入國停留許可證之效期最長不得逾七日,自核發日起算。
單次入國許可證之效期為六個月,自核發日起算。
多次入國許可證之效期分為一年及三年二種,自核發日起算。
臨時入國許可證之效期最長不得逾三十日,自核發日起算。
臨時入國停留許可證之效期最長不得逾七日,自核發日起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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